搞活“地攤經濟” 需找到放管平衡點
□ 胡立彪
近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擬于9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引人關注的一大亮點,是將允許街道辦事處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除了深圳,今年以來,北京、上海、蘭州等城市也在探索外擺經營的相關政策,支持“地攤經濟”發展。
“地攤經濟”是一種頗受爭議的經濟形式,具有明顯的兩面性。從積極的方面講,它有一些優勢特征,如便利市民就近購物,降低交易成本,為低技能人員拓寬就業渠道,豐富城市文化結構等;從消極的方面講,它的劣勢也不少,如容易造成環境污染,交易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等。
“地攤經濟”兩面性的優劣呈示,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背景直接相關。改革開放初期,許多人通過擺攤開啟了自主創業的第一步,“地攤經濟”一度繁榮,對就業和經濟增長作出了不小貢獻。但隨著時間推移,占道經營、噪音擾民、假冒偽劣等問題不斷出現,“地攤經濟”的負面性凸顯,各地開始加大治理力度。
對于具有兩面性的事物,必須一分為二地看待,對待“地攤經濟”態度亦當如是:其優勢面應適當“放”,其劣勢面要加強“管”,做好“放”“管”平衡,而不是有所偏廢。過去一個時期,一些城市管理者基于對城市建設的片面認識及出于管理方便,往往更多地要求整齊劃一,視攤販為城市規劃和形象的破壞者,以簡單粗暴的手段禁之驅之。嚴管之下,城市倒是干凈了,但“地攤經濟”消失之后,不光煙火氣沒了,消費者的生活不方便了,城市經濟發展也受到影響。
“地攤經濟”是城市綜合治理能力與治理水平的一個刻度與窗口。隨著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許多城市的管理者逐漸認識到“地攤經濟”的重要性,開始以更理性的態度對待這一特殊城市構成元素:劃定一定的范圍、制定相關標準,把“地攤經濟”整合到一起,進行統一集中管理,推出更多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在不影響城市管理的前提下,讓“地攤經濟”與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并存。
2020年5月,中央文明辦明確要求,在當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消息一出,備受社會關注。這一重磅舉措為重啟“地攤經濟”按下“快進鍵”。此后,各地紛紛推出相關政策,為“地攤經濟”松綁,“地攤經濟”加速回歸,城市煙火氣升騰起來。
我國今年的發展重點為擴內需、保增長、促消費。在此背景下,“地攤經濟”作為重要業態,可以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提供服務和商品來促進消費。但是,更大力度促進“地攤經濟”發展,絕不意味著放松對“地攤經濟”的管理。有評論指出,讓“地攤經濟”回歸,是為了讓民眾找到更多的致富路徑,是為了給底層群眾一個避風港,但發展“地攤經濟”要符合時代特征,撕下“臟亂差”的標簽,讓“干凈、安全、有序”成為“地攤經濟”的新注腳。
對于發展“地攤經濟”,政府需要做好的核心工作就是“放”“管”結合,找到兩者的平衡點。一方面,要堅持為民紓困、促進就業、維護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在保障公眾安全、穩定市場秩序的基礎上,盡量采取包容的政策原則,多以鼓勵和支持為主,避免出現城市管理執法過度或者標準不一等問題;另一方面,對于由此帶來的交通堵塞、環境污染等問題也要嚴格管理。
為“地攤經濟”松綁并非一時之需,而推動“地攤經濟”發展應是社會常態,這也對城市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各地都能搞清管理的責任和市場邏輯,在促進“地攤經濟”合法良性發展中體現城市治理的“制度溫度”。
隨便看看:
- [資訊]英國《經濟學人》:斯坦福課程揭示21世紀商業世界真相
- [資訊]視障人群如何跑上馬拉松?這些或將成為他們的“眼睛”
- [資訊]海口通報“導游因游客未購物惡劣態度對待游客”:網傳情況基本屬
- [資訊]山東聊城魯西化工爆炸火災事故造成5死1傷及1人失聯
- [資訊]高西慶:公募REITs將推動我國市場化、法治化進一步發展 -
- [資訊]白巖松痛批創城亂象:百姓房前屋后種菜、騎電動三輪哪里不文明?
- [資訊]山西:電動汽車充換電收費有調整 經營場所不得串通漲價
- [資訊]80多歲老太爬樹摘榆錢 喊都喊不下來 兒子在樹下很無奈
- [資訊]孟晚舟要訪美:美國求和進入“深水區”,結果快出來了
- [資訊]深化惠民醫療服務 公惠醫院專家義診進社區
網友評論:
推薦使用友言、多說、暢言(需備案后使用)等社會化評論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