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青年自殺,兩村民兩干部被殺,道路千萬條為啥走這條?
我想不通,這到底是什么樣的社會氛圍,促使他們自殺或殺人?人間道路千千萬萬條,雖然有時候不好走,但何苦走到/逼到絕路上去呢?
4月4日,分別來自福建、河北、河南、四川4名年輕人在湖南天門山相約組團跳崖自殺,跳崖前他們都喝下毒藥,并留遺書免除他人責任。對于他們自殺的原因,無人知曉,包括家人在內。風華正茂的年紀,壓力確實大了點,但何至于此。
4月6日,重慶彭水54歲村民吳某某因矛盾糾紛,持刀行兇致同村4人死亡后自服農藥。據了解,被殺4人中包括村小組長吳某、吳某的妻子和哥哥,以及一名駐村干部。吳某某先將三名男性約至養豬場殺死,又將吳某的妻子騙至縣城殺害。
綜合極目新聞和九派新聞的報道,嫌疑人吳某某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去年旅游時因車禍遇難。吳某某早年準備開幼兒園,因資格證未獲批準外出打工。后回村先開設磚廠又辦養豬場,都因占用基本農田被拆,將養豬場移至山坡,又經營不順。
蘿卜君看到很多網友,立即將吳某某與浙江平陽連殺6人的楊功訊聯系起來,認為兩人都是被凌霸的弱勢群體,被逼無奈血濺三尺,村民殺村干部是好漢殺惡霸。這種理解,是明顯錯誤的。以吳某某為例,無論是開磚廠還是養豬,占用基本農田肯定都是不被允許的,與其怨恨被村干部“刻意打壓”,還不如痛恨自己見識不夠。
當然,這個里面牽扯到另一個問題,吳某某會不會是駐村干部“招商引資”回來的呢?吳某某滿懷希望回鄉創業,村干部事先做了各種承諾,但是先后辦的磚廠和養殖場,最終還是沒有解決占用土地問題,吳某某被逼走投無路,最終才選擇了魚死網破。
說到底,吳某某連殺4人案的發生,在于“防患于未然”,辦幼兒園、磚廠、養豬場之前,吳某某本人及村干部就沒有先期想過、溝通過占用土地問題嗎?非得等到投資花完、廠子建完,再行拆除?這個時候,吳某某已經沒有回頭路可走了,兩名村民兩名村干部也只能走上斷頭路。
總結下來:腦子不好使,就得丟腦袋,自己把自己逼進絕路,你說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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