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推進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本報訊 記者徐恒報道:5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聚焦制約新能源汽車下鄉的瓶頸問題,在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強化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宣傳服務管理等三個方面,提出了11項具體舉措。通過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優化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環境,著力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不斷釋放農村地區消費潛力,引導農村地區居民綠色出行,從而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5月17日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截至2022年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1310萬輛,超過全球總量的一半。自2020年7月起,我國連續三年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引導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下沉,數據顯示,從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車下鄉車型消費看,銷量同比分別增長80%、169%、87%,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但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總保有量相對較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經濟實用車型供給不足、銷售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制約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
“我們希望通過出臺《實施意見》,進一步激發農村地區消費潛力,引導農村地區居民更多選擇綠色出行,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增添新的活力。”孟瑋說道。
在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實施意見》指出,支持地方政府結合實際開展縣鄉公共充電網絡規劃,并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配電網規劃等的銜接,加快實現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地區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既有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條件改造,具備安裝條件的居住社區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鼓勵有條件地方出臺農村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專項支持政策。提升新建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將智能有序充電納入充電基礎設施和新能源汽車產品功能范圍,鼓勵新售新能源汽車隨車配建充電樁具備有序充電功能,加快形成行業統一標準。鼓勵開展電動汽車與電網雙向互動(V2G)、光儲充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探索在充電樁利用率較低的農村地區,建設提供光伏發電、儲能、充電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低谷時段充電。
在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方面,《實施意見》指出,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針對農村地區消費者特點,通過差異化策略優化配置,開發更多經濟實用的車型,特別是新能源載貨微面、微卡、輕卡等產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車評估體系,對新能源二手車加強檢查和整修,鼓勵企業面向農村地區市場提供優質新能源二手車。
此外,根據《實施意見》,我國將健全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體系,因地制宜利用多種手段,提升新能源汽車及電池質量安全水平,嚴格農村地區充電設施管理,引導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接入政府充電設施監管平臺,嚴格配套供電、集中充電場所安全條件,確保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強化管理人員安全業務培訓,定期對存量充電樁進行隱患排查。引導農村居民安裝使用獨立充電樁,并合理配備漏電保護器及接地設備,提升用電安全水平。
記者了解到,當前我國已建成包括521萬臺充電樁在內的,世界上數量最多、輻射面積最大、服務車輛最全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但是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仍是影響新能源汽車使用的一大制約瓶頸,在農村地區更為突出,已成為制約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堵點”“痛點”。對此,孟瑋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通過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逐步破解這一難題。
在建設環節,重點在公共充電設施與社區充電設施上發力。優先在縣鄉企事業單位、商業建筑、交通樞紐(場站)、公路沿線服務區(站)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并向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鄉村旅游重點村等延伸。同時,加快推進農村既有居住社區因地制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條件改造,落實新建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持續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共享。
在運營環節,重點是加大充電網絡建設運營支持力度。利用地方專項債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增強農村電網支撐保障能力。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對電網企業相關配電網建設放寬投資效率約束,全額納入輸配電價回收。推廣智能有序充電等新模式,加快形成行業統一標準。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農村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專項支持政策。
在維護環節,重點是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維服務體驗。完善充電設施運維體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針對節假日返鄉期間充電供需矛盾突出等問題,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對充電需求集中的時段地段做好預研預判和服務保障。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方面切實抓好文件落實,推動有關方面結合實際促進政策措施盡快落地見效,進一步健全充電基礎設施網絡,確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續’,為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的推廣使用營造良好環境,更好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求。”孟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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