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虛假種草”瘋長
□ 胡立彪
“×××菜系的天花板”“任何一個人不知道這家店我都會哭”“好吃到跺jiojio”……這些在社交平臺常見的美食“種草”引流話術,探店達人、美食博主們以后恐怕不敢輕易亂說亂寫了。根據5月1日起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服務,也會構成商業廣告,附加購物鏈接的,須顯著標明“廣告”。這意味著“種草”行為將受廣告法規制,相關行為人要為其言論承擔法律責任。
“種草”是近些年流行起來的網絡用語,意指分享推薦某一商品或服務的優秀品質,以激發他人購買消費欲望的行為。現在網絡信息技術高度發達,人們習慣于在消費之前上網搜尋消費秘籍、研究消費攻略,特別是對于具有單次消費價高、涉及專業知識復雜、決策失誤需要承擔的風險較大等特點的消費領域,消費者更是希望從網上獲得一些“指點”。正是有這種需求,“種草筆記”之類分享圖文視頻逐漸興起,很快風靡社交媒體,“種草”領域也不斷擴大,涵蓋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種草”從最初的個人行為,轉變為涉及多方利益的市場行為,已經形成了“種草”經濟。
然而,“種草”經濟快速發展,也伴隨著一些亂象。早期的“種草”圖文視頻大都是消費者根據其真實體驗撰寫制作的,因其內容生動、體驗性強、可信度高,深受消費者喜愛,成為不少人的“消費指南”。但這種消費評價的高市場需求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看到了“發財點”。一些商家為了提高銷量、好評率、曝光率等,請專業寫手點贊評論,進行虛假“種草”,誤導消費者盲目消費、沖動消費。
在一些平臺上搜索會發現,有不少針對小紅書、抖音等平臺的推廣合作、代寫代發、點贊評論的招募帖,這些帖子下面都有大量的回復和報名。據知情人士稱,現在不少人專門從事代寫代發“業務”,不用自己使用和體驗產品,只需復制粘貼商家提供的圖文素材,發布在自己的賬號上,就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以餐廳推介為例,有賣家表示可以提供從代寫到博主發文“一條龍”推介服務。為了規避監管,這些賣家還玩兒一些花活,把廣告包裝得“不像廣告”。如有商家傳授營銷“訣竅”,稱在進行營銷推介時,要“從個人體驗出發,一定要軟(廣)”“用表情符號提升文章閱讀性”等;有“教程”提供方法稱做軟植入時要“加入攻略和避坑指南”,從而顯得較為客觀,同時還“指導”如何避免軟廣被平臺官方屏蔽等。這足以說明“種草”營銷已經變了味,混雜了諸多灰色利益成分,且成為一種“產業”。
針對“種草”亂象,近些年一些社交平臺加大監管力度,通過反作弊技術等手段治理“假種草”“種假草”現象,但收效并不理想,虛假營銷仍會變換“姿勢”出現。原因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背后有利益驅動,一是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制。《辦法》出臺實施,有望從根本上解決這兩個方面的問題。《辦法》界定了“種草”的商業屬性,明確有利益參與的“種草”為廣告營銷行為,要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制;包括發布平臺、商家、“種草”人等在內的利益相關者,對作為廣告的“種草”營銷圖文視頻等,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這既為“種草”行為劃定了法律紅線,也為監管部門加強執法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
誠信是市場經濟之基,是企業立身之本。“虛假種草”營銷在短期內可能會收到一定的宣傳效果,但從長遠來看,注水宣傳總會被揭穿,不僅會敗壞消費者的消費體驗,還會對商家的信譽構成反噬,進而影響商家的發展。商家只有誠信守法經營,把主要精力放到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上,讓消費者獲得真正的實惠和良好的消費體驗,才能提升品牌美譽度,促進自身和平臺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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